2022年9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主要是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职责,通过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压实每个人的责任,形成食品安全统一负责、分层落实的责任体系,落实“两个责任”,即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实现企业末端发力、市场终端见效的良好效果。
2023年9月8日,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新都区食品行业协会组织新都区月饼生产企业及大型超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在我公司举办“关于新都区2023年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宣传活动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研学”现场活动。全区15家月饼生产企业及8家大型超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覃妃科长、斑竹园市场监督管理所熊文彬所长、食品协会领导及参会的各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在我公司食品安全总监张和平引领下,参观了我公司化验室、月饼生产线、原料库房。在参观过程中,张总监给大家讲解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中冠怎么落地、生产过程中如何管控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好关键环节。
参观结束后,在座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都非常震撼,给予中冠高度的赞扬和评价,表示要把中冠食品安全落地的做法带回公司。在座谈会上,我公司董事长蒲顺红为大家分享了做食品的初心:“以爱做食品、以孝(笑)行天下、以感恩做人”,承诺了中冠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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